日期:2012-11-26 09:14:00 文章点击数: 稿源:原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教科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学校教研组、处室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教科处的组织:建立以“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教科处——教科研组”为组织网络。实行分层管理、分层指导,逐步形成完整的学校教科研管理网络,使教科研工作分层有序地开展。 第五条 学校教科处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省、市、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 学校科研工作的组织 第六条 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学校教科处应根据省、市、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 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教科处应参照省、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八条 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 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九条 成立课题组 1、原则上全校老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课题,45周岁以上的老师可以相对放宽要求,课题组的成员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一人以上,但要有明确的分工,并确定课题负责人。 2、课题负责人职责是: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加强上下联系;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3、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第十条 课题申报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课题组向学校教科处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教科处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市级课题立项: ①由学校教科处向市教育科研部门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 ②同意申请后,再交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份,课题方案一式三份, ③材料报送市级科研领导小组审查。 ④审查通过的项目为市级课题,末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3、省级课题立项 由教科处组织,按省级课题申报材料要求组建档案并申报,待省立项审查通过。 第十一条 课题开题 l、课题开题工作是—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必须由课题承担人完成,并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 ①课题开题申请; ②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③课题方案; ④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⑤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①课题背景介绍; ②介绍课题方案; ③制订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④前期研究小结; ⑤课题咨询与论证; ⑥开题会总结。 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课题实施 由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实施,按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活动中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承担一定的任务,每次活动后,认真分析得失,作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 第十三条 课题进展报告登记 学校教科处负责对不同层级的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其内容包括: ①开题报告登记; ②阶段报告登记; ③结题报告登记。 登记表由教科处统一制订,不同层级的课题,分开题、阶段研究、结题三项逐一登记,交学校教科处存档。 第十四条 结题管理 l、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应及时向学校教科处提交结题申请报告。 2、请求鉴定的成果应报齐鉴定材料: ①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②课题研究方案; ③课题研究工作总结(工作过程总结); ④课题研究报告(主要技术文件)、论文或专著; ⑤课题研究(实验)效果报告; ⑥推广应用方案; ⑦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 1、课题研究档案管理 ①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工整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 ②学校教科处应责成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档案,并在结题后妥善管理。 ③课题负责人应向教科处呈交下列档案材料各一份: A、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B、阶段研究工作小结; C、方案修订情况; D、终结成果报告、研究报告、课题进展登记册、鉴定结论、证书; E、获奖情况。 第五章 学校科研工作的指导 第十六条 学校教科处应指导教师选好科研课题。 第十七条 学校教科处应指导课题组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以利本校各课题的有效运行。 第十八条 指导并协助课题组做好课题的阶段总结、结题总结和成果总结。 第六章 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 学校教科处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促使本校形成一支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科研队伍。 第二十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载、有检查。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二十一条 加强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学校教科处、课题负责人应经常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教科处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 第七章 上级科研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是开展教育科研的主阵地,除本校自身的科研课题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常常会在部分学校组织某方面的研究,学校应主动接受任务,学校教科处应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对于上级下达的其它科研任务也应尽力完成。 第二十三条 协助管理在本校实施的各级各类课题。保证这些课题的顺利实施。 第八章 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第二十四条 学年初,学校教科处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制订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在实处。学校科研工作学年度计划应是本校整体工作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年末,学校教科处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二十五条 教科处应督促校内的各级各类课题组的实施情况,每学年度末举办一次学校论文、经验交流会。 第九章 奖励与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 依据《澳门葡京赌场_澳门葡京赌场官网-599588.com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实施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 依据《澳门葡京赌场_澳门葡京赌场官网-599588.com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评定教师教科研绩效,并纳入年终考核。 第二十八条 教科处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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